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国资委对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要求,现对甘肃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评估机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余乐 评估师编号:11180018
资产评估师:邹翔 评估师编号:11140085
二、资产评估结果
评估专业人员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等为前提,以202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定估算。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方法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经过综合分析,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甘肃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账面值5,261.27万元,评估值5,310.98万元,评估增值49.71万元,增值率0.94%。负债账面值4,913.35万元,评估值4,888.24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347.92万元,评估值422.74万元,评估增值74.82万元,增值率21.50%。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对本次评估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电气装备集团车辆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
受理单位:甘肃电气装备集团车辆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1-5101751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17026303791d16c1.pdf1702630389cf15fd.pdf